子愚

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。

子愚历史知识讲堂第二课

我将来读研,大概会专攻古代经济史,这块太有意思了。我也不知道你感兴趣不,反正就挑我感兴趣的讲了,你对哪块感兴趣可以告诉我,下次我再讲。

 

今天来讲讲古代的田地。

 

自汉武帝始,实行国家土地所有制,即全国土地都是皇帝的,以皇帝的名义分给贵族或者农民耕种,他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。虽统称为“土地”,但是细分之下,土地有很多种类。(以下关于授予土地数量的数字均以北魏孝文帝改革实行均田制为准,后代授予田地的数量在此基础上没有太大变化)

 

一、露田

一句话概括,就是种植作物的土地。年满15岁的男子,受40亩;年满15岁的女子,受田20亩;奴婢也可同样受露田,不受人数限制,有多少奴婢受多少露田;农民有牛一头,也可分得30亩土地,但以4头牛为上限。如因土质较差,需要休耕的,可以加倍受田。露田只能种作物,不得另作他用。到年龄了就受田,老了不能耕种了,或者死了,这露田是要归还国家的,所以又叫世业田,只受一辈子嘛。

为什么叫露田呢?这个名称也有讲究,因为只能种作物,不得种树,土地都暴露在太阳下,故曰“露”。又问,为什么不能种树呢?因为人死后田要归还国家,国家再分配给别人,作物这东西随时都能拔除,可树不行啊,所以不能种树。

 

二、桑田

桑田,顾名思义,是允许种植桑、榆、枣等果木的土地。男子初受田时可领桑田20亩;奴婢不给桑田。桑田上必须按国家规定种植一定数量的桑树、榆树、枣树,限三年内种毕。因为树的生长期长,可能历经半辈子树苗才长成成树,所以规定桑田身终不还,所以又称“永业田”。

 

三、麻田

在宜于种麻的地方受麻田,因此种田地不属普遍受田,故在此不细述。

 

四、宅地

每户有3人的,给宅地1亩,奴婢每5人给1亩。归私人所有。你瞧,古代多好,国家福利分房,不用老百姓自己掏钱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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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的政策最好一点莫过于实事求是,根据百姓实际情况制定政策。从受田制度中可以总结出几点。

1、按照人口来分配土地,对士族豪门地主兼并土地有一定的限制作用,正所谓钱穆先生口中俄“此制用意并不在田亩之绝对均给,只求富者稍有一限度,贫者亦有一最低之水准。”可谓限富和济贫两手抓,两手都要硬。

2、虽然限制士族豪门地主,但是并不触及他们的既得利益,反而为增进其利益而服务。为什么这么说?从奴婢和耕牛受田这一项中,地主就获利不少,奴婢耕牛越多,受的田越多,奴婢和耕牛受的田到头来不都归地主耕种了嘛。而且地主家的奴婢不用交税,就等于地主占着大片土地,但是交很少的税,省下很多钱,用这省下的钱去买无力耕种土地农民手中的土地,并将这些农民收归己有成为奴婢,增加奴婢人头数去获取更多国家分配的土地。一边买地,一边增加奴婢人数从国家手中骗取合法土地,于是土地面积越来越大越来越大,农民手中的土地却越来越少,土地兼并情况再次出现。所以钱穆先生说,每一项制度,其所能生效的时间不会超过3朝皇帝。要么你就改革,要么你就废除旧制重立新制,不改不废,您就等着亡朝吧。

3、所以说,虽然我在夸赞古代制度的分类明确,政策制定是跟着老百姓实际情况走,但是归根结底,也不过是为了方便统治阶级自身的剥削。每一项看似对老百姓有利的政策,它的反面一定是对地主阶级更有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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